签署2017年师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来源:

践行承诺 文明先行

2017年3月17日,在长征中学召开的教工大会上,全校教师签订了2017年度的《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承诺书》针对教育部印发的两个《规定》,明确了教师和学校必须遵守的 “红线”,要求所有在职教师对照相关条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李少保校长在会上

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减负增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他鼓励大家共同努力,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同时他号召教师为普陀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尽绵薄之力,以文明之举树立教师的良好职业道德形象。

一份承诺,一份责任。学校连续多年开展此举,旨在焕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感,感受师德风范和师道尊严,传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道德追求,严守师德规范和师德底线,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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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学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教育部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5年7月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了教师和学校必须遵守的 “红线”。具体内容包括: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8.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9.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严禁教师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公开排名,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请所有在职教师对照两个《规定》中的相关条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上述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照上述条例认真完成了自查自纠,本人____________(不存在/存在)上述行为,(如存在,具体行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以上行为,请全体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监督。

承诺人: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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