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责任督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来源:

2015年责任督学年度工作计划

 

一、根据督导室年度工作安排,结合范围学校具体情况,2015年本区督学工作负责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月份,根据沪教委[2014]16号文件精神,开展对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的专项督导。增强学校依法办校的意识,重视家长的意愿;规范学籍管理,关注学生毕结业率,严格控制留级比例,杜绝流失学生现象;了解初中分流、高中学校春考以及高职高专分流情况,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

二月份,关注学生假期生活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三月份,全面推进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工作的专项督导。高三春考报考、录取情况分析汇总以及学校秋考调整对策研究的情况,初三学籍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

四月份,“三课两操两活动”的执行情况,特殊天气环境下学校体育课安排、落实情况。

五月份,学校招生工作督查。

六月份,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情况,部分年级心理课程的开设与执行情况检查。

七月份,学校防台、防汛工作情况。

八月份,学校暑期活动开展情况抽查。

九月份,学校上一年度办学规划的年度目标达成度自查自评工作、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学校对办学规划的调整情况。

十月份,学校德育建设和五大学堂课程资源的利用情况。

十一月份,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如,食堂管理与饮用水安全问题,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与规范操作的巡查工作,校园安全技防使用情况,安全教育与师生安全防范演练情况检查。

十二月份,结合上海市教育督导室关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暨体教结合专项督导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如,学校规划或年度计划中是否有“学生体质健康、体教结合”等相关内容;学校公用经费中有关体育、卫生保健经费使用情况;80%以上的学生参加一项体育社团活动情况。

二、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安排

2月份第一次测试:5号,15号。

3月份第二次测试:6号,16号。

4月份第三次测试:7号,17号。

5月份第四次测试:4号,14号。另25号,35号;24号,34号。

6月份第五次测试:3号,13号,23号,33号,另26号,36号。

9月份第六次测试:2号,12号,22号,32号。

10月份第七次测试:1号,11号,21号,31号,41号。

11月份第八次测试:8号,9号,18号,19号,28号,29号,38号,39号。

12月份第九次测试:10号,20号,30号,40号,27号,37号。

三、参加综合督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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